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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中国港口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chinaports.org     中国港口网     2014/3/11 14:28:00

各有关单位:

由国家科学技术部和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设立的“中国港口协会科学技术奖” 2014年度申报工作行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继续开展“中国港口科技进步奖”和“中国港口技术发明奖”的评选工作,申报时间截至5月31日(以寄出申报推荐材料的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中国港口科技进步奖”的评审工作根据《中国港口科技进步奖奖励办法》的要求进行。为了鼓励中小港口企业和港口员工参与科技创新的积极性,我们在初审的分组中,将设立中小港口企业组和职工创新组,请在申报奖项时注明申报组别 (共有六个组别,详见推荐书)。

申报中小港口企业组的项目完成单位系指内河港口和年吞吐量为5000万吨以下的沿海港口企业。

申报职工创新组的项目第一完成人必须是港口生产第一线的职工(不包括工程师),主要完成人不能超过五位。

三、“中国港口技术发明奖”的评审工作根据《中国港口技术发明奖奖励办法》的要求进行,前提是必须有授权的发明专利。

四、请推荐单位分别按需在中国港口协会网站(www.chinaports.org)下载《中国港口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和《中国港口技术发明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并按照各自的《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书》一式2份;有关附件2套(附件与推荐书装订在一起);以上推荐书和附件在提供纸质文档同时提供电子版1套。

(二)装订要求:线装或胶装,封面白色为推荐书第一页,不要加其他封面(包括塑料封面)。

五、为了做好获奖成果的推广宣传工作,各单位申报的推荐书《项目名称可否公布》栏内如选“否”,请详细填写密级、定密日期、保密期限以及定密审查机构;没有选“否”的,一旦获奖,就视为可以公开推广。

六、严格执行第三方评价制度。第三方评价是指被推荐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和具有直接利益相关者之外的第三方对推荐项目技术内容等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或公信力的评价文件,如国家相关部门的技术检测报告、鉴定结论、验收意见。各推荐单位可以委托地方(各省市)科委和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中国港口协会组织评审和鉴定。重大工程类项目既便是已经通过交通运输部专家的验收,有验收材料,也还需要通过项目鉴定,同时提交鉴定证书和验收材料。

七、中国港口协会港口研究中心为“中国港口协会科学技术奖”的日常办事机构。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上海市黄浦路110号539室,邮政编码:200080

电话:021-63096680、63079212     传真:021-63079212

邮箱:zgyj539@163.com(公共邮箱)

联系人:丁 莉  孟文君

特此通知

中国港口协会

2014年2月11日

抄报机关:  交通运输部科技司、人劳司、水运局

协会内发送:办公室、港口研究中心

 

2014年度科技进步奖推荐书.doc

2014年度技术发明奖推荐书.doc

通知扫描版下载:关于开展2014年度“中国港口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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