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港口(港务)管理局、集团公司、各地方港口协会:
近来,不断出现在各港口企业商务活动中的大宗商品融资、三方监管、仓单质押、货权转移等新热点,新问题,给港口企业带来了收益同时也带来了风险。如何正确地认识这些新出现的问题?怎样帮助港口企业认清风险做好防控?为维护港口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港口企业商务法律人员的素质。我会定于今年9月中旬举办“港口企业商务和法律事务人员培训班”,重点为“港口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常见的风险及风险防控”。培训期间,将专门聘请资深法官、专家和学者,从法院审判以及其他不同的角度帮助大家答疑解惑。现将报名与开班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4年9月13日至9月16日,9月12日报到。
二、培训内容:1、作业费用的收取与港口货物作业合同的订立。其中包括未订港口货物作业合同就将货物卸下的风险与防控;签订作业合同时的风险与防控;通过订立港口货物作业合同骗取货物的风险与防控。
2、作业货物的提取与货物所有权的转移、确定。其中包括进口代理人控货与港口经营人放货的风险;货权转移与港口经营人放货的风险;散货的计量与港口经营人的放货的风险;担保提货与港口经营人的放货的风险。
3、港口企业在劳务派遣,同工同酬,用工制度上的风险与防控。
4、货主逾期不提货及无主货的处理问题。
5、港口经营人的留置权问题。
6、港口企业在保险及理赔过程中应注意的要点与实务探讨。
三、培训师资:交通运输部水运局领导,海事法院法官,海事大学教授,中港协法律事务顾问。
四、参加对象:各港口企业有关业务(商务)人员、人力资源人员、法律事务人员。
五、培训费用:2850元/人(包括教材、培训资料等)。可在报到时交现金亦可电汇到:上海中港协港口技术服务部。账号:0218014190000199。开户行:民生银行虹口支行。
六、培训地点及住宿标准:培训地点:武汉循礼门饭店。地址:武汉汉口解放大道1413号,联系电话:027-85262147 ,具体地理位置与交通指南见附件。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培训期间不退房。
七、报名回执:请各单位通知相关人员参加并填妥“报名回执”后(见附件二),务必于2014年9月3日前反馈至我会技术业务部。
联系人:章亚珍、刘卫国、朱俊夫
联系电话:021-63244790 021-53540203传真
E-MAIL:gjzxcn@aliyun.com
特此通知
附件一: 《2014年全国港口企业商务人员、法律事务人员培训班》报名回执.doc;
附件二:武汉循礼门饭店地理位置与交通指南.doc。
中国港口协会
2014年8月1日
协会内发送:办公室、技术业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