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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国港口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1/6 13:53:00

各有关单位:

由国家科学技术部和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设立的“中国港口协会科学技术奖”2017年度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继续开展“中国港口科技进步奖”和“中国港口技术发明奖”的评选工作,申报时间截至2017年5月31日(以寄出申报推荐材料的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中国港口科技进步奖”的评审工作根据《中国港口科技进步奖奖励办法》的要求进行。为了鼓励中小港口企业和港口员工参与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在初审的分组中,将设立中小港口企业组和职工创新组,请在申报奖项时注明申报组别(共有6个组别,详见推荐书)。

申报中小港口企业组的项目完成单位系指内河港口企业和年吞吐量为5000万吨以下的沿海港口企业。

申报职工创新组的项目第一完成人必须是港口生产第一线的职工(即非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主要完成人不能超过5位。

三、“中国港口技术发明奖”的评审工作根据《中国港口技术发明奖奖励办法》的要求进行,前提是必须有授权的发明专利。

四、严格执行第三方评价制度。申报中国港口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必须提交第三方评价文件;鼓励申报中国港口技术发明奖的项目提交第三方评价文件。第三方评价是指被推荐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和具有直接利益相关者之外的第三方鉴定机构(省部级及以上)对推荐项目技术内容等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或公信力的评价文件。重大工程类项目即便是已经通过交通运输部专家的验收,有验收材料,也需要通过项目鉴定,同时提交鉴定证书和验收材料。

五、请推荐单位在中国港口协会网站(www.chinaports.org)港口科技奖栏目中下载《中国港口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和《中国港口技术发明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并按照各自的《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

六、为了做好获奖成果的推广宣传工作,各单位申报的推荐书《项目名称可否公布》栏内如选“否”,请详细填写密级、定密日期、保密期限以及定密审查机构;没有选“否”的,一旦获奖,就视为可以公开推广。所有推荐项目必须提供至少1篇可供发表的主题论文,奖励工作办公室将于年度评审结束后通过中国港口协会《港口科技》杂志“中国港口协会科学技术奖优秀成果”栏目择优刊载。

论文写作要求可在中国港口协会网站(www.chinaports.org)港口科技栏目中下载。所提供主题论文不得在其他刊物重复刊出。不提交论文的申报项目,奖励办公室将不予受理,个别项目因申请相关知识产权期间无法公开发表论文的,需提供相应受理证明文件。

七、申报材料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时,除申报项目的《推荐书》外,请同时提交申报项目的研究成果报告。《推荐书》、项目研究成果报告和主题论文的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zgyj539@163.com。

八、中国港口协会港口研究中心为“中国港口协会科学技术奖”的日常办事机构。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上海市黄浦路110号539室

邮编:200080

电话:021-63096680、63079212(兼传真)

邮箱:zgyj539@163.com(公共邮箱)

联系人:孟文君、陈羽、王伟

特此通知

 

中国港口协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三日

 

抄报机关:交通运输部科技司、人事教育司、水运局

协会内发送:办公室、港口研究中心

2017年度中国港口科技进步奖推荐书.doc

2017年度中国港口技术发明奖推荐书.doc

通知扫描版下载: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国港口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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