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交通运输局 为切实推动桂黔合作,吸引贵阳更多的货物从钦州港进出,该办法对在始发点和中途点组织、承揽货源通过贵钦专列运输的,都视情况给予奖励。奖励对象主要是在贵阳周边地区组货到钦州港的货代(物流)公司及托运人(含铁路部门、业务管理部门、货主等),同时对钦州车务段开行专列增加成本及降低运价给予适当奖励。该办法的出台对于充分调动货代企业及铁路部门的积极性,提升贵阳至钦州港铁路运输水平,促进贵阳—钦州“无水港”深化合作等均具有重要意义。